曾經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,每天我要開十二到十四個小時的計程車。漫漫長路,無聊難免。當時費心想了好多花樣,讓自己在車子裡可以忙一點,像是看看報紙,按按 計算機之類的,儘管開的都是手排車,但邊開車邊吃東西倒是每天要作的基本動作(記得有一陣子我每天下午都得吃一個加蛋的蔥油燒餅)。
隨著 時代進步,在車子理解悶的花樣跟著升級。一次開車要由台北回台南時,我試著在車上為我配備汽車充電器的筆記電腦重灌 Windows 2000作業系統 加 Office 97 。我記得從台北南港出發上高速公路,灌裝完畢時已經快到三義了。(選擇題:1.是車慢,或是2. 電腦慢, 還是 3. 微軟太慢? )
當兵時被分發到台中十軍團一個實兵重裝師的通訊營當運輸官,掌管全營大大小小一共86輛各式輪車,其中包括三十六部悍馬 車,當時那些悍馬車簡直就是我的生活的全部,這句話的意思就是:你隨時都能使用,而且不須付費。所以一直到現在,我對於每次拍片要花那麼多錢(一天台幣十 二萬)去租悍馬車這件事,心裡上都還感到不能接受。那種感覺,要我形容的話,就像是我第一次去巴黎,上廁所時赫然發現竟然有人要收你兩塊法郎一樣。
話說如此,租來的這部悍馬車後面的拖板可以讓我們放上一台SUV車,架上兩台攝影機,一段軌道,一隻小吊臂,一台電動小車,兩盞燈,六個工作人員,以及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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